羅必達法則怎麼用?適用條件與四道極限例題

你把目標值代入一個分式,得到 。這時該對分子和分母各自微分嗎?有時候可以。但你應該先問:這個式子能不能用一般的代數化簡?分子與分母是不是真的構成符合條件的一組?微分之後極限會不會變得更容易?羅必達法則是一個有條件的定理,不是看到分母棘手的分式就一律拿來微分的命令。
這篇指南先給出一張適用條件表,再依序做四道極限例題。一題用因式分解比較快,一題根本不在這條法則的範圍內,一題在無限遠處使用這條法則,還有一題要先取對數才變得符合條件。如果極限的概念對你還很陌生,請先讀我們的極限指南。另一項預備知識則在導數指南中說明。
微分之前先檢查適用條件
在目標點,先分別檢查分子與分母。直接使用羅必達法則的對象,是形如 或 的商,而且還要滿足定理的其他條件。它不能直接用在 、、,或是像 這樣的乘冪。其中有些形式可以改寫成符合條件的商,有些則需要別的方法。
| 本指南中的情形 | 初始形式 | 能直接用羅必達法則嗎? | 更好的第一步 |
|---|---|---|---|
| 時的 | 符合條件,但沒有必要 | 對 因式分解並約分 | |
| 時的 | 不能 | 比較左右兩側的單側極限 | |
| 時的 | 可以 | 比較最高次項,或做微分 | |
| 時的 | 不能,至少不能直接用 | 先取對數,再檢查它的商 |
這條法則常見的敘述方式是:在符合假設的情況下,
前提是右邊的極限存在,無論是有限值或是適當的無限極限。在趨近點附近, 與 必須在相關的去心區間上可微分,而且 在那裡必須不為零。原本的一對函數必須在允許的方向上同時趨近於零,或同時無限增大。若相應的假設成立,同樣的推理也可以用在單側極限或趨向無限遠的極限。OpenStax Calculus, Volume 1, §4.8 給出了這個定理與各種轉換方式;Paul's Online Notes 則強調在套用之前要先檢查形式。
如果 的極限不存在,這次嘗試可能只是無法下結論;這本身並不能證明原本的極限不存在。反過來說,代入後看到 只是第一道檢查。這些函數與導數的分母還必須在該點附近滿足定理的條件。在所有例題中,我們都停留在相關的定義域內,並且說明 是從哪一個方向趨近。
例題 1:0/0 的極限先用代數解決
考慮
分子與分母都趨近於零,所以形式是 。上面表格的第一列說這條法則可以用,但因式分解更簡單。對 ,
這個分式在 這一點沒有定義,但極限用的是鄰近的值。在那些值上,分式等於 ,所以極限是 。作為交叉驗證,如果分別對分子與分母微分,會得到 。兩種做法結果一致,但因式分解能讓人看見可去的洞,以及為什麼可以約分。
這裡有一個有用的選擇:符合條件不等於最好用。因式分解、有理化或化簡繁分式,往往能在需要用到導數之前就把障礙消除。既有的極限說明用了另一個可去洞的例子,來解釋為什麼洞上的值不必等於極限。而這裡要決定的是:哪一種有效的方法最短也最清楚。
例題 2:5/0 不是不定型
接著來看
分子趨近於 ,不是零也不是無限大,而分母趨近於零。這就是表格的第二列 ,所以羅必達法則不適用。方向決定了這個極限:當 時,;當 時,。因此雙側極限不存在,不過兩個單側的行為都很清楚。
如果不加思考就對分子分母微分,會得到 ,這是錯誤的答案。那個結果並不是這個定理用失敗了,而是在沒有滿足定理條件的情況下做出來的計算。請在任何微分之前先做適用條件的檢查。分母在兩側的正負號,往往比再多寫一行代數更能告訴你答案。
這個例子也說明了,為什麼光是「分母趨近於零」並不足以判斷一個極限。拿它和例題 1 比較:兩個分母都趨近於零,但例題 1 的分子也趨近於零,而且商趨近於一個有限值。初始形式決定了哪些方法可以用;單側與否則決定了雙側的答案是否存在。
例題 3:無限大比無限大
令 ,考慮
分子與分母都往 增長,形成表格第三列中符合條件的 形式。當 為夠大的正數時,分母及其導數都不為零。分別對分子與分母微分:
最後一步成立,是因為 。請注意,這裡微分一次就夠了;新的商一旦有明確的極限,就不要再繼續微分。直接用代數來檢查甚至更短:把原本的分子與分母都除以 ,得到 。兩種方法都顯示,在這個例子中決定結果的是分子與分母二次項的領導係數。
選擇方法時,這個比較很重要。微分在能讓商變簡單時才有幫助。如果除以 的最高次方就能立刻解決極限,那就用它。羅必達法則在這裡雖然有效,但並不會讓更簡單的代數變得無效或較差。
例題 4:乘冪需要用對數改寫
考慮正值的式子 在 時的極限,其中 且 。底數趨近於 ,而指數的絕對值越來越大,形成不定型的乘冪形式 。這不是一個商,所以表格的第四列說明不要直接對這個乘冪使用羅必達法則。
令 ,並在它為正的定義域上取自然對數:
現在這個對數商的分子與分母都趨近於零。在零附近兩者都可微分,而且分母的導數是 。把這條法則用在這個商上:
指數運算是連續的,所以原本的極限是 。在 的範圍內,這個式子從兩側趨近的是同一個值。最關鍵的區別在於:羅必達法則算的是 的極限,而不是直接算那個乘冪。我們的歐拉數指南會進一步說明,為什麼涉及 的極限會出現在整個微積分之中。
如果一個式子可能是非正數,不要在沒有檢查定義域的情況下取對數。這裡在零附近 ,所以取對數是合理的。取對數這一步把問題變成一個商;取指數這一步再把答案換回來。少了其中任何一步,論證都不完整。
不要混淆兩種不同的微分運算
羅必達法則比較的是 的極限與 的極限。相對地,商法則計算的是整個函數 的導數:
這是不同的對象。在例題 1 中,對 ,這個分式等於 ,所以它在附近的一般導數是 。但它在 時的極限是 。如果用商法則的導數來代替 ,就是回答了錯誤的問題。同樣地,把 用在例題 2 會得到錯誤的結果,原因是定理要求的初始形式並不存在。
一個簡單的判斷流程是:代入或檢查兩個部分,判斷它屬於哪一種形式,能化簡就先化簡,檢查定義域與定理條件,然後只有在符合條件的商仍然能因此受益時,才分別對分子與分母微分。記號中要保留趨近的方向。練習時,可以把例題 3 改成 ,重新檢查它的形式與答案。Math Zen 的極限主題與導數主題會一題一題地練習背後的基本功。
常見問題
只要代入後得到 ,就能用羅必達法則嗎? 它是一個候選方法,不是自動的指示。要檢查相關去心鄰域上是否可微分、那裡分母的導數是否不為零,以及導數的商是否有合適的極限。先試試簡單的代數。
這條法則可以重複使用嗎? 可以,只要新的商再次滿足條件,而且再用一次確實有幫助。每一次都要重新檢查新的形式。一旦可以用一般的極限計算,就立刻停下來。
為什麼不用商法則? 商法則求的是 的導數。羅必達法則則是在特殊條件下,比較 與 的極限。這兩種運算不能互相取代。
如果分子不趨近於零呢? 如果分母趨近於零,而分子趨近於一個非零的有限值,那麼形式就不是 。請改為檢查正負號與單側行為,就像 在零附近的 那樣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