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學觀念

部分分式分解:四個詳解例題

2026年10月23日閱讀時間 3 分鐘
部分分式分解:四個詳解例題

有理式看起來可能比實際上更難積分。考慮 (3x+1)/(x2−x−2)(3x+1)/(x^2-x-2)。一旦把分母因式分解,這個式子就可以變成兩個分數,而它們的反導函數都是對數。困難的部分,在於還沒求任何常數之前,先選對形狀。如果你猜漏了一項,後面的代數就無法修補這個設定。

這份指南使用四個原創例題:相異的一次因式、重複的一次因式、不可約的二次因式,以及分子需要先做除法的情形。每個例題最後都會把答案通分還原。這個方法依據 OpenStax Calculus, Volume 2, §3.4,該章說明了次數條件與三種因式型態。想了解所得積分的意義,請參見我們的積分指南。以下的代數自成一體。

先檢查次數,並把分母因式分解

把有理函數寫成 P(x)/Q(x)P(x)/Q(x)。部分分式分解從真分式開始:deg⁡P<deg⁡Q\deg P<\deg Q。如果這個不等式不成立,就用 QQ 去除 PP,保留多項式的商與真分式的餘式。不要試圖把商藏進常數裡。

接著在實數範圍內把 QQ 因式分解。在任何係數計算之前,因式分解就決定了模板:

分母的因式要列入的項
相異的一次式 (x−a)(x-a)A/(x−a)A/(x-a)
重複的一次式 (x−a)m(x-a)^mA1/(x−a)+A2/(x−a)2+⋯+Am/(x−a)mA_1/(x-a)+A_2/(x-a)^2+\cdots+A_m/(x-a)^m
不可約的二次式 q(x)q(x)(Bx+C)/q(x)(Bx+C)/q(x)

這個模板是對每個允許的 xx 值都成立的恆等式,而不是關於某一個方便的測試點的敘述。消去分母之後,你可以用兩種互補的方式求未知數。把一次因式的根代入以消去某些項,如例題 1 與 2;或是把兩邊展開,使每個 xx 的次方的係數相等,如例題 3。代入根可能馬上決定一個常數,但當還剩下二次因式時,它很少能取代所有的係數比較。即使策略性的代入看起來已經給出所有的數,也一定要用剩下的係數來檢查。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例題 2 中漏掉的那一項是可以偵測的:縮短的模板無法同時吻合所有的係數。這是結構上的失敗,而不只是代入點選得不好。如果你只在幾個普通的輸入值上求解,你解的是一個有限的方程組;你仍然需要驗證所得的多項式恆等式對所有 xx 都成立。完整的通分還原,一行就能做到這件事。

不可約的二次式沒有實數的一次因式。它的分子必須是一次式,即使求出來的 BB 恰好是零。要記住原來分母所排除的值:兩個公式即使在共同的定義域內處處相等,被約掉的極點也不會因此變得有定義。在做係數計算之前,先快速檢查一下因式,可以避免大多數結構上的失誤。

例題 1:兩個相異的一次因式

分解 F(x)=(3x+1)/[(x−2)(x+1)]F(x)=(3x+1)/[(x-2)(x+1)]。分子是一次,分母是二次,所以不需要做除法。這些因式相異。令

3x+1(x−2)(x+1)=Ax−2+Bx+1.\frac{3x+1}{(x-2)(x+1)}=\frac{A}{x-2}+\frac{B}{x+1}.

乘上分母,同時記住被排除的點 x=2,−1x=2,-1 仍不在原函數的定義域內:

3x+1=A(x+1)+B(x−2).3x+1=A(x+1)+B(x-2).

這是一個多項式恆等式。代入 x=2x=2 得到 7=3A7=3A,所以 A=7/3A=7/3。代入 x=−1x=-1 得到 −2=−3B-2=-3B,所以 B=2/3B=2/3。這些代入是在解多項式恆等式,並不表示原來的有理函數在這些點有定義。

現在不要停在兩個看起來合理的常數上,而要通分還原:

73(x−2)+23(x+1)=7(x+1)+2(x−2)3(x−2)(x+1)=9x+33(x−2)(x+1)=F(x).\frac{7}{3(x-2)}+\frac{2}{3(x+1)} =\frac{7(x+1)+2(x-2)}{3(x-2)(x+1)} =\frac{9x+3}{3(x-2)(x+1)}=F(x).

對 x≠2,−1x\ne2,-1,等式成立。只做一次數值的抽查會比較弱:兩個錯誤的式子可以在某一個輸入值上相等。讓整個分子都吻合,才是決定性的檢查。

例題 2:重複的因式需要兩項

取 G(x)=(2x+5)/[x(x+1)2]G(x)=(2x+5)/[x(x+1)^2]。重複的因式 (x+1)2(x+1)^2 需要分母同時有一次方與二次方:

G(x)=Ax+Bx+1+C(x+1)2.G(x)=\frac{A}{x}+\frac{B}{x+1}+\frac{C}{(x+1)^2}.

乘上 x(x+1)2x(x+1)^2 得到

2x+5=A(x+1)2+Bx(x+1)+Cx.2x+5=A(x+1)^2+Bx(x+1)+Cx.

令 x=0x=0 得 A=5A=5。令 x=−1x=-1 得 3=−C3=-C,所以 C=−3C=-3。要求 BB,比較 x2x^2 的係數:A+B=0A+B=0,所以 B=−5B=-5。然後 xx 的係數提供一個獨立的檢查:2A+B+C=10−5−3=22A+B+C=10-5-3=2,與要求相符。

把三個分子通分還原:

5(x+1)2−5x(x+1)−3x=5x2+10x+5−5x2−5x−3x=2x+5.5(x+1)^2-5x(x+1)-3x =5x^2+10x+5-5x^2-5x-3x=2x+5.

因此對 x≠0,−1x\ne0,-1,G(x)=5/x−5/(x+1)−3/(x+1)2G(x)=5/x-5/(x+1)-3/(x+1)^2。刻意寫錯的模板:A/x+B/(x+1)2A/x+B/(x+1)^2 漏掉了重複因式的一次方項。對這個特定的分子,它合併後的分子會是 A(x+1)2+BxA(x+1)^2+Bx。它的 x2x^2 係數要求 A=0A=0,而它的常數項要求 A=5A=5。這個矛盾診斷出的是漏掉了一項,而不是一個困難的方程組。完整的模板就能解決它。

例題 3:不可約的二次式,分子是一次式

考慮 H(x)=(2x2+3x+5)/[(x−1)(x2+1)]H(x)=(2x^2+3x+5)/[(x-1)(x^2+1)]。因為 x2+1x^2+1 沒有實數根,在實數範圍內就讓它保持為二次式。合適的模板是

H(x)=Ax−1+Bx+Cx2+1.H(x)=\frac{A}{x-1}+\frac{Bx+C}{x^2+1}.

消去分母得到

2x2+3x+5=A(x2+1)+(Bx+C)(x−1).2x^2+3x+5=A(x^2+1)+(Bx+C)(x-1).

在 x=1x=1 時,10=2A10=2A,所以 A=5A=5。比較係數得到 A+B=2A+B=2,所以 B=−3B=-3,以及 −B+C=3-B+C=3,所以 C=0C=0。常數項的檢查是 A−C=5A-C=5,它成立。零是求出來的 CC 值,並不是一開始就該猜分子是常數的理由。

通分還原很短:5(x2+1)−3x(x−1)=2x2+3x+55(x^2+1)-3x(x-1)=2x^2+3x+5。因此在 x≠1x\ne1 時,H(x)=5/(x−1)−3x/(x2+1)H(x)=5/(x-1)-3x/(x^2+1)。這個例題也讓積分變得方便:x2+1x^2+1 的導數是 2x2x,所以第二項經過常數的調整後,是一個對數的變數變換。如果二次因式是重複的,每個次方都需要自己的一次式分子,就像重複的一次因式需要每個次方一樣。

例題 4:假分式要先做除法

現在取 J(x)=(x2+4x+5)/(x2−1)J(x)=(x^2+4x+5)/(x^2-1)。兩個多項式的次數都是二。用長除法,或是從分子減去一次分母,得到

J(x)=1+4x+6x2−1=1+4x+6(x−1)(x+1).J(x)=1+\frac{4x+6}{x^2-1}=1+\frac{4x+6}{(x-1)(x+1)}.

只分解餘式。令 4x+6=A(x+1)+B(x−1)4x+6=A(x+1)+B(x-1)。代入 x=1x=1 得 10=2A10=2A,所以 A=5A=5。在 x=−1x=-1 時,2=−2B2=-2B,所以 B=−1B=-1。因此

J(x)=1+5x−1−1x+1,x≠±1.J(x)=1+\frac5{x-1}-\frac1{x+1},\qquad x\ne\pm1.

把整個結果通分還原,包括多項式的商。兩個真分式的項給出 [5(x+1)−(x−1)]/(x2−1)=(4x+6)/(x2−1)[5(x+1)-(x-1)]/(x^2-1)=(4x+6)/(x^2-1)。再加上 1 就還原為 (x2−1+4x+6)/(x2−1)=(x2+4x+5)/(x2−1)(x^2-1+4x+6)/(x^2-1)=(x^2+4x+5)/(x^2-1)。如果漏掉那個 1,餘式的係數檢查會通過,但與原來的分式比對時就會失敗。

積分出結果,再用微分檢查

回到例題 3。在被 x=1x=1 隔開的任一個區間上,逐項積分:

∫H(x) dx=5ln⁡∣x−1∣−32ln⁡(x2+1)+C.\int H(x)\,dx =5\ln|x-1|-\frac32\ln(x^2+1)+C.

微分:5/(x−1)−(3/2)(2x)/(x2+1)=5/(x−1)−3x/(x2+1)=H(x)5/(x-1)-(3/2)(2x)/(x^2+1)=5/(x-1)-3x/(x^2+1)=H(x)。x−1x-1 外面需要絕對值;對實數 xx,x2+1x^2+1 是正的。常數 CC 在不相連的區間上可以不同。這最後的導數檢查,能抓到正確的分解本身抓不到的錯誤,例如積分時漏掉了因子二。

如果積分中還混用了另一種技巧,分部積分例題示範了怎麼在好幾步之後驗證反導函數。拉普拉斯轉換是學這種代數的另一個理由:反轉換的工作通常從拆開一個有理式開始。在 Math Zen 中,先把輔助的因式分解和導數技能分開成不同的題目來練習,再把它們組合到較長的積分裡。

繼續前進之前的簡短自我檢查

對任何新的有理式,都執行同樣的順序:比較次數、必要時先做除法、把分母因式分解、為每一個必要的因式次方寫一項、解多項式恆等式,然後把整個式子通分還原。上面的四種情形刻意使用不同的模板;通分還原這一步,是它們共同的保障。一個額外有用的測試,是觀察被排除的值附近的行為。在例題 1 中,分母為 x−2x-2 的那一項,控制了 x=2x=2 附近的發散;缺少那一項的分解,無法重現原來的極點。這不能決定每一個係數,但這是在做完整恆等式之前,注意到模板不完整的另一種方式。同樣地,重複的平方因式可以產生比單獨一次方項更強的發散。永遠把代數的通分還原當成最後的證明,因為某一個極點附近的視覺行為,並不能偵測出每一個係數的錯誤。如果它失敗了,先檢查模板,再檢查係數的算術。解出來的方程組,無法挽救漏掉的因式項。

常見問題

什麼時候要先做除法再用部分分式?
當分子的次數大於或等於分母的次數時,要先做除法。只對多項式除法後剩下的真分式餘式做分解。
為什麼重複因式的每個次方都要列入?
重複因式 (x-a)^m 需要分母從 x-a 到 (x-a)^m 的各項。漏掉任何一項,都可能讓係數的恆等式無法成立。
怎麼檢查分解是否正確?
把分解後的各項通分到原來的分母上,並化簡合併後的分子。它必須以多項式的身分等於原來的分子,而不只是在某一個選定的值上相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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